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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大家人寿四川分公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】关于防范洗钱犯罪活动的风险提示

2023-10-16 来源:网络阅读:100370

【案例简介】

王某某伙同黄某某,于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间,通过互联网向他人购买并非法持有数百张银行卡,并将部分银行卡内资金通过POS机消费等方式多次转移至二人控制的银行卡,给14名被害人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26万余元。

王某某告知白某,其控制银行卡内的钱款系“贪官的钱”,需要通过取现等方式把钱转到赌场去洗钱,唆使白某按照黄某某的安排,与黄某某一同前往银行取款,白某佩戴假发、帽子、口罩等,在多地ATM机上多次取现后将钱款交予黄某某,并从王某某处收取一定好处费。

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,以王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、妨害信用卡管理罪,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,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;以被告人黄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、妨害信用卡管理罪,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,罚金人民币十万元;以被告人白某犯洗钱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罚金二万元。

【案件评析】

这是一起通过提取现金方式,掩饰、隐瞒信用卡诈骗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案例。通过打击“下游取现”的洗钱行为,为“取现工具人”敲响法律警钟,全链条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
【风险提示】

大家人寿四川分公司提醒您:保护自己,远离洗钱,请做到以下几点:

1.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、银行卡和U盾。

2.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,身份证件遗失后请及时挂失。

3.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别人提现。

4.不要参与“微信跑分”活动,远离网络洗钱。

5.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。